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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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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301-650656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2-30 12:42
        名 称: 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安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和 安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的通知
        文号: 安政发〔2022〕10号 关键字: 儿童,妇女,加强,服务,发展

        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安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和 安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0 12:42 浏览次数:21
        字号:[ ]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管委会:

          《安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和《安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安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前 言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力量。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检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支持妇女发挥“半边天”作用,有力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

          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和妇女发展,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云南省、昆明市妇女发展规划,先后制定实施了三个周期妇女发展规划,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多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妇女发展工作机制,为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制度和机制保障。《安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施以来,全市妇女事业发展进步明显。妇女健康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性别差距不断缩小,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途径不断拓展,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彰显。安宁妇女发展和妇女事业迈上了新台阶、实现了新跨越。

          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妇女事业发展呈现诸多亮点,但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显着变化,妇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广泛,妇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主要表现在城乡、区域间妇女发展不平衡,就业结构不合理、受隐性就业歧视的现状不容忽视,女性劳动者各项权益需进一步保障;弱势妇女群体的民生保障力度还需加大,残疾妇女就业规模较小、稳定性差,就业层次不高,部分用人单位仍不愿聘用残疾妇女,歧视、侵害残疾人劳动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方面;女性参政议政尚存短板;妇女和妇女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妇女在家庭建设方面的优势需持续挖掘。落实男女平等、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使命艰巨、任重道远。

          未来1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十年,是我市紧紧围绕“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聚焦争当中国西部高质量发展标兵总体目标,以“五个走在全省前列”为抓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安宁新征程的第一个十年。我们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安宁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的新发展格局中,科学规划妇女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以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己任,不断健全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团结引领全市妇女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昆明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要求以及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锚定“现代产业城市”“开放融合城市”“绿色生态城市”“幸福宜居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全域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的发展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推动两性平等进程,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充分彰显妇女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领导妇女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妇女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 坚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安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专项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同部署、同落实,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妇女。

          3. 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发展环境,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促进和谐发展。

          4. 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妇女的全生命周期需求为导向,有效解决制约妇女发展的重难点问题,消除妇女发展障碍,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5.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尊重妇女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妇女在安宁城市建设和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妇女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踊跃参与我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保障妇女共享发展成果。

          (三)总体目标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创新完善,妇女在各行各业建功立业,“半边天”作用更加彰显,性别平等进程加速实现,区域、群体之间妇女均衡发展。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日益形成。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着提升。到2030年,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妇女发展综合水平在昆明市上一个新台阶,促进性别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充分展现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主体地位,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 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人均健康预期寿命稳步提高。

          2. 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3. 进一步提升孕产妇健康服务水平,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9/10万以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3%以上,区域差距缩小。

          4. 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明显提高。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3%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年提高,提高宫颈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5. 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促进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实。

          6. 控制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新发感染。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并持续巩固保持。

          7. 提升妇女心理健康意识,妇女焦虑障碍和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8. 普及健康知识,全市15—69岁女性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2%以上。

          9. 改善妇女营养状况。预防和减少孕产妇贫血患病率,孕产妇贫血患病率控制在6%以下,妇女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

          10. 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以上。

          策略措施:

          1. 完善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落实“健康安宁”行动,建立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督、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医保、医疗、医药和监管体制,保障妇女获得高质量、有效率、可负担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加大对妇女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满足妇女尤其是孕产妇、女医务工作者等重点人群的特殊需求。加大行业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危害妇女健康的非法行医行为,促进妇幼健康新兴业态规范发展。关注妇女的特殊需求,完善流动妇女服务管理保障机制,实现流动妇女与流入地妇女享有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2.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加快推进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力争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保健院或云南省二级保健机构能力标准要求,规范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强化结果应用。加强基层妇幼卫生服务网点建设,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综合医院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与综合医院建立医联体,科学配置医疗保健资源,合理划分服务范围,形成分工协作良好局面,构建横向互补、上下联动的服务网络。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薪酬分配政策,加快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加强妇女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发挥中医药在妇女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为妇幼保健院提供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必要保障,逐步实现为妇女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医疗保服务目标,力争使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门诊服务比例达到60%以上。

          3. 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模式。针对青春期、孕产期、育龄期、更老年期等阶段特点和健康需求,建立整体、连续、动态、系统的健康管理体系。加强在校学生的青春期健康促进,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预防肥胖、慢性病年轻化等健康问题;促进育龄期妇女建立正确的生育观念,加强生育保障政策,减缓出生人口下降趋势;加强更年期、老年期妇女保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关注养老服务、病后康复管理体系的建设。坚持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不断深化“互联网+妇幼健康”,加大妇女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提高健康管理和服务质量,实施妇女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风险预警,促进信息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专科医联体建设中的应用,加强妇女保健专科与综合医院的协作,促进分级诊疗上下联动。为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的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人均预期寿命。服务覆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广大妇女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4. 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落实“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完善医疗机构产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提升产科质量安全水平。严格助产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准入、审批及监管。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保持适宜生育间隔,科学选择分娩方式,合理控制剖宫产。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农村、流动孕产妇系统管理服务,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产前检查率达到99%及以上,为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提供必要救助。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建设,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充分发挥职能,提高危急重症抢救成功率。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要求,提高危急重症抢救成功率。

          5. 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提高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和筛查意识,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2%以上。积极推广适龄妇女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扩大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保障筛查经费投入,提高人群筛查率。促进70%的妇女在35—45岁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推动实施城镇低保家庭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项目,鼓励用人单位定期对女职工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加强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诊断技术的创新应用,加快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提高筛查和服务能力,加强监测评估。健全筛查与诊治服务衔接机制,规范医疗机构筛查诊治服务,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宫颈癌患者治疗率达到92%以上,降低死亡率。持续实施宫颈癌、乳腺癌患病困难妇女救助项目。

          6. 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行动,提高人群生殖健康水平。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中小学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学校教育覆盖率达到85%,开设青少年友好型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深入开展生殖健康公众宣传,不断提高育龄人群生殖健康素养,生殖健康和避孕知识普及率达100%。积极探索多部门协作机制,为妇幼保健院开展青少年友好型生殖健康服务提供必要保障,为青少年提供优质友好型生殖健康服务。鼓励市妇幼保健院设置不孕不育专科门诊,提供更年期保健和男性生殖健康服务。

          7. 加强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根据省市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继续按照昆明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3+3X”综合防治措施工作经验模式,制定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年度防治艾滋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及血液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均稳定在98%以上,艾滋病、梅毒孕产妇感染者治疗率达到95%以上。先天梅毒发生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12月龄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率控制在1%以下。提高孕早期检测率。孕产妇配偶检测率、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率。加强感染艾滋病育龄妇女健康管理和指导,多形式为感染孕产妇及其家庭提供健康咨询、心理干预和社会支持等服务。

          8. 促进妇女心理健康。完善精神心理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健全女性群体中严重精神障碍筛查—诊断—登记—治疗—随访—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加强精神心理卫生专业队伍的培育,完善社区妇女心理咨询和干预网络,加大对女性心理健康问题的防治和干预,提高女性心理调适能力。加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理念,拓展女性心理健康教育渠道,完善女性心理健康资讯的传播网络,提升女性心理健康认知水平。针对女性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采用适宜技术,提供女性心理关怀,扩大女性受益人群和受益程度。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孕前、孕期和产后心理健康咨询和干预服务,并为开展相关服务提供必要支持。

          9. 提升妇女健康素养。实施妇女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完善妇女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和规范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和《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基本信息》为基础,持续深入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教育。规范发布妇女健康知识信息,引导妇女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学习健康知识、掌握促进身心健康、预防疾病、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的知识技能,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妇女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面向妇女开展控烟限酒、拒绝毒品的宣传教育。促进妇女积极投身爱国卫生运动,自觉参与和维护环境整治。

          10. 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实施合理膳食行动。持续开展妇女营养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合理膳食指导,倡导合理、科学的膳食结构,预防控制营养不良和肥胖。面向育龄期、孕期、孕产期、哺乳期妇女等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服务,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提高孕产妇健康水平。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开设妇女营养专科,为妇女提供专业营养咨询、指导服务,及时干预和纠正妇女营养问题。减少老年妇女营养不良相关疾病的发生。

          11. 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提高妇女身体活动意识,培养运动习惯。引导妇女有效利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入各类健身组织。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鼓励支持工会组织开展妇女健身活动,鼓励社区组织妇女健身相关活动。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增强妇女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2. 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的原则和理念。

          3. 全面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性别平等教育,教师和学生的男女平等意识明显增强,全市每学年开设性别平等教育课程的中小学、幼儿园占比达50%。。

          4. 保障女童可以全面、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

          5. 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并保持在98%以上。降低女生高中阶段辍学率,帮助贫困家庭女生完成高中阶段教育。

          6. 完善女性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高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比例。

          7. 男女两性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差距缩小。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基本消除女性青壮年文盲。

          8. 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男女两性的科学素质水平差距不断缩小。女性科技人才占比达到36%以上。

          9. 促进女性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策略措施:

          1. 面向妇女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促进妇女更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厚植爱国情怀,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及管理全过程和校园生活各方面,融入学校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各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2. 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程。在执行和评估与教育相关的法规政策时,纳入社会性别视角,提高教育决策者、管理者、工作者和教育对象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强对教师的性别平等教育培训,将性别平等教育内容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增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男女平等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3. 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程中,重视从学前教育阶段开始对儿童进行性别平等教育,帮助儿童从小形成性别平等观念。在师资培训计划课程设置中设置性别平等培训内容,增强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在各类学校、幼儿园中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将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幼儿园的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主动的性别平等行为意识。探索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

          4. 保障适龄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实施安宁学前教育提升行动,多形式增加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女童和残疾女童入园给予资助,特别是增加城郊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着力保证流动女童接受学前教育。持续推动建立6岁学前一体化教育体系,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女童平等接受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健全精准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适龄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女童失学辍学问题。保障留守女童、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以及残疾女童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支持学业困难女童完成义务教育,提高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

          5. 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保障女性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权利和机会。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女性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提高女性自主选择能力,破除性别因素对女性学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

          6. 促进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充分发挥安宁职教园区的作用,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全面衔接,完善人才培养层次,为女性发展搭建“立交桥”。构建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知识,建立并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为女性接受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创造条件。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女性人才培养,支持女性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回炉”再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女性劳动者从业素质和技能水平。鼓励职业院校面向女高校毕业生、生育后返岗妇女、残疾妇女、待业妇女、去产能分流女职工等重点人群开展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

          7. 保障贫困和残疾女童平等接受教育。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调整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开展困难女童的助学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和残疾女童纳入资助保障范围,落实好各项资助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8. 提高女性科学素养和科技创新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力度。重视对妇女科学素养、理性思维能力的培养,发挥妇女在反对伪科学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中小学女学生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培养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女大学生积极参与项目设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科技竞赛等活动。鼓励女性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和复合型应用人才。加大科技帮扶力度,支持女性参与科研项目,在实践中培养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人才资源集聚热度,激励广大女科技工作者勇攀科技高峰。

          9. 大力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多层次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和政策激励机制,建立人才培养衔接机制,择优推荐女性科技人才作为省、市人才培养对象,注重对青年女性科技人才的培养,通过“项目+平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叠加效应,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女性科技人才。关注培养义务教育阶段女生爱科学、学科学的兴趣和志向。引导高中阶段女生养成科学兴趣和钻研精神,支持有意愿的女生报考理工类院校。鼓励女大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在实践中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加大女性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和扶持力度,支持女性参与科研项目,在实践中培养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人才科研成果转化率。

          10. 为女性终身学习提供支持。建立完善更加开放灵活的终身学习体系,完善注册学习、弹性学习和继续教育制度,拓宽学历教育渠道,满足女性多样化学习需求,关注因生育中断学业和职业女性的发展需求。扩大教育资源供给,为女性提供便捷的社区和在线教育,为农村妇女、进城务工女性、女性新市民、待业女性、低收入妇女和残疾妇女等提供实用的教育服务。推进面向广大妇女的终身教育服务。

          11. 为妇女提供更多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规划建设文化惠民示范村、示范社区,打造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先行市、示范市。推进城市文化中心建设及运营,加快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街道图书馆分馆、村(社区)图书馆站点、乡愁书院、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博物馆总分馆建设;建设一批VR数字阅读体验厅、VR体验中心。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 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安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平等参与经济建设、平等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权利和机会。

          2. 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提高妇女就业率。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6%左右。

          3. 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2%左右。推动女大学毕业生充分就业。

          4. 促进女性人才发展。逐步提高高层次女性人才的数量,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5%以上,高技能人才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5. 助力妇女就业创业,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男女收入比明显缩小。

          6. 确保特殊困难妇女群体和生育后返岗妇女的就业支持。保障残疾妇女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

          7. 保障女性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高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98%以上。

          8. 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平等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

          9.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低收入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0. 充分发挥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

          策略措施:

          1. 加大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度。贯彻和执行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法律法规政策。创新制度机制,强化以就业为底线的区间调控,加强女性就业政策与财税、产业等经济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与人才、社保、教育等社会政策的统筹协调,健全就业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充分关注妇女特殊权益和需求,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职业退出等方面的权益,为妇女充分参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引导各行各业城乡妇女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2. 健全妇女创业就业服务支持体系。以“政府+市场”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运行模式,依托“安宁人社智慧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信息智能匹配,促进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有效促进妇女就业的人岗对接,打造面向就业者、用人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推动建立促进妇女手工产业发展的政策机制和产业发展政策。努力营造和谐的就业环境,强化积极就业政策落实、多渠道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妇女专场招聘会等措施,为妇女就业提供机会。推进积极就业政策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就业服务水平和就业援助能力,各基层站(室)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特点,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妇女的就业率。推进市级、街道、村(社区)三级统筹就业的服务网络建设,将全市劳动妇女纳入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对45岁以上的妇女就业群体进行帮扶,扩大就业妇女规模。

          3. 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促进劳动力就业能力提升以职教基地为重点,立足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积极开展面向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完善面向所有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做好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推进培训资源建设和模式改革,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培训项目设计开发能力,开发分级分类的培训课程资源包,实施周期短、需求大、易就业的培训项目,增强培训项目设计的针对性。支持多方合作共建培训实训基地,建设一批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初步建立政府引导、行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多方协同提升机制,进一步增强劳动就业能力和服务创业能力。提高农村妇女非农就业比例,缩小男女非农就业差距。

          4. 促进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拓宽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高校毕业生下沉基层就业,实施服务基层项目,持续推动“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鼓励女性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和新经济领域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推广创业导师制,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时跟踪每一位女性大学生的就业动态,对就业困难的女性学生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就业见习、职业培训等服务。

          5. 加强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坚持需求导向,建设重点人才队伍。针对安宁产业发展的方向,逐步构建“支柱产业+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新经济”现代工业产业群发展体系,拓展石化产业,稳固优化冶金产业,合力提振磷化产业,全面壮大装备制造业,发展新材料产业,培育生物医药科技产业;辐射打造石安、安楚、安晋沿线现代物流园区产业集群;构建“大健康+全域旅游+康养”的产业链条等发展目标,科学规划女性人才引进和女性人才培养,拓宽企业女性人才引进渠道。激励女性在科技创新和战略前沿领域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女性科技人员、技术技能人员的专业知识、创新方法、科研管理等的培训,增强发展能力。

          6. 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对招聘、录用环节涉嫌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依法惩处。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就业性别歧视自查自纠。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提出纠正意见,或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性别歧视的诉讼。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协调监督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招录(聘)人员和职工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发挥男女平等的示范引领作用。

          7. 缩小男女两性收入差距。健全完善总工会、人社局、工商业联合会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集体合同、劳动关系、收入分配、集体协商、劳动争议等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建设方面的问题开展联合调查,协调处理,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保障收入公平。使用“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通过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参与,开展覆盖各类女性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女性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女性对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掌握和应用,提高女性职业竞争力。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实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资源战略,畅通女性职业发展和职务职级晋升通道。探索开展薪酬调查,加强收入的分性别统计,动态掌握男女两性收入状况。

          8. 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依法推动企业与女性职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以及特殊保护事项开展协商,提高女职工劳动合同、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加强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推动建立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处理女职工劳动争议案,畅通维权渠道,确保女性劳动者“维权有路、投诉有门”,做到“快立、快查、快审、快结”,畅通司法绿色通道,依法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女性维权员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在维权之初就将其纳入法律轨道,做到“快查、快诉、快执行”。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案件信息共享、信息发布、重大案件会商、部门联动等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女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9. 健全女性从业人员的劳动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加强女职工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心理健康等知识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全面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范围。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执行力度,落实女职工定期体检制度,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保护女职工在工作中免受有毒物质和有害生产工艺的危害。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全市至少有一家设备配置达标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机制,指导用人单位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将工作场所性骚扰纳入劳动监察范围。加强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

          10. 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回归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协同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实,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落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加大普惠性托育机构、幼儿园的供给,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子女托管服务,推动用人单位建设标准化母婴设施,鼓励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女职工提供福利性的1-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用人单位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探索建立相关专项基金,为女性科研人员生育后的职业回归和职业发展提供支持。

          11. 积极拓宽残疾妇女就业创业渠道。推进残疾人友好型环境建设,消除残疾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经济建设的障碍。完善管理措施,对残疾妇女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妇女自身职业技能,推动残疾妇女就业水平的提高。扎实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鼓励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妇女。继续推进残疾妇女辅助性就业,切实解决部分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辅助性就业问题,对就业能力不足、无法进入竞争性就业市场的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妇女实施特殊帮扶。

          12. 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各项经济权益。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立、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保障农村妇女权益,确保应登尽登。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完善包括征地补偿安置在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收益内部分配机制,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权量化、权益流转和继承等各环节,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家庭成员平等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收益权。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经济权益。畅通经济权益受侵害农村妇女的维权渠道。

          13. 支持脱贫妇女稳定增加收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扶持发展适合城乡低收入妇女自主发展的手工编织、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项目。通过致富带头人培育、帮扶车间建设和以工代赈等方式,支持农村妇女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分性别统计监测制度。

          14. 支持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建设行动。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积极发挥妇女在农村一产、二产、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大力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出台农业产业发展、家政服务、乡村旅游等方面扶农惠农政策,,鼓励支持妇女创办家庭农场、种养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和服务主体,扶持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高素质女农民培育,引导女农民争做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农技协领办人和新型农业经营管理能手,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1. 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半边天”作用,妇女参与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及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全面稳步提升。

          2. 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全市各级党员代表大会中女党员代表比例逐步提高。

          3. 市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在2020年基础上逐步提高;市级政协委员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在2020年基础上逐步提高。

          4. 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5. 市级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应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正职,并且比例逐步提高。

          6. 全市范围内街道党政正职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

          7. 注重选配女干部进入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

          8. 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注重培养选树女劳动模范和女先进工作者。

          9. 村党组织成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女性担任村委会主任的比例逐步提高。

          10. 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11. 鼓励支持女性参加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组织中的女性比例及女性负责人比例逐步提高。

          策略措施:

          1. 落实和加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妇女参与“新型城市化先导区”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政策、制度和机制,落实妇女政治参与的权利,破除制约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障碍,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与妇女地位作用相适应。确保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领导干部培训主体班次,提高决策者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意识,促进我市社会性别主流化进程。

          2. 提升女性参与决策的能力和影响力。开展女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培训,加大培养年轻女性的政治素养和参与决策管理的意识。特别重视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女干部决策能力的培养。市委党校主体班次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加大基层妇女骨干培训力度,城乡社区妇女议事会建设实现全覆盖并有效运行,探索打造妇女网上议事平台,引导妇女积极、有序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基层民主协商。本市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政策时,有要求充分听取女党代表、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女组织和妇女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的明确规定。不断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领衔提出的议案、书面意见和提案的比例和质量,提升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参政议政能力。推进妇女组织对司法公正的监督,完善妇女代表参与司法陪审制度。

          3. 大力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证党代会女代表比例。各级党组织和妇联组织要面向妇女群众宣传党的政治主张,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妇女积极要求入党的政治热情。要重视从各行各业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在党代表候选人酝酿过程中,要与各级妇联充分沟通,推荐关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优秀妇女作为候选人,保证党代会女代表比例。

          4. 进一步提高市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和参政议政能力。落实人大代表选举规则和程序,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候选人推荐、选举等环节,保障妇女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重视从基层、生产一线推荐人大女代表候选人,候选人中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时,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妇女。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男女平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为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性别平等意识。

          5. 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女干部,进一步优化女干部成长路径,注重日常培养和战略培养,为女干部参加教育培训、交流任职、挂职锻炼创造条件和机会,注重选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经济发展最前沿、急难险重主战场担任或挂任领导职务,淬炼信念、历练品格、训练能力,促进女干部不断增强政治领导、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依法执政、群众工作、狠抓落实、驾驭风险的本领。将女干部配备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建设动态分析研判重要内容,落实女干部选拔配备的目标任务,实现应配尽配;创新选拔、培养女干部的方式和渠道,适时推荐各行业优秀女性进入妇女人才库。保障妇女在干部录用、选拔、任(聘)用、晋升、退休各环节不因性别受到歧视。重视表彰和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树立优秀女性的典型。

          6. 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改革进程中,保障妇女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鼓励女性积极参与本单位党建和群团组织建设,积极为单位发展建言献策;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决策管理层,提高女性参与管理的能力;重视在卫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的行业提高决策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促进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与女教职工比例相适应。

          7. 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在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采用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推荐等方式,促进优秀妇女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将女干部选拔配备纳入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加大培养、选拔、使用力度。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促进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适应,支持女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涉及妇女权益的事项,注重听取妇委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意见。

          8. 推动女性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社会治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拓宽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社会治理的范围和途径,提高女性社会参与积极性。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居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正职女性比例保持稳中有升。加强对“市级、街道、村(社区)”三级妇女干部的培训,增强女性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拓展妇女组织覆盖面,增强“四新”领域女性组织化程度,推进“四新”领域女性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健全妇女议事会制度,切实发挥女性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9. 支持引导妇女参与社会组织。大力培育、扶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承接妇女儿童公益性服务项目。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大女性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支持和指导服务,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并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协商。鼓励支持更多女性成为社会组织成员或从业人员,加强社会组织女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注重发现培养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

          10. 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强化妇联组织履行代表妇女参与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职责,强化各级妇联组织代表妇女群体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参与促进社会治理和优化公共服务的制度保障。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1. 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益,缩小男女两性差距。

          2. 健全生育保障体系,完善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生育保险参保率。

          3. 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妇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适度。

          4.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妇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5. 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妇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参保率以及待遇水平。

          6. 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等困难妇女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救助标准逐步提高。

          7. 妇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重点向老年妇女、残疾妇女等群体倾斜。

          8. 建立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失能妇女的照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9. 加强对妇女的关爱服务,重点为有困难,有需求的妇女供帮扶。

          10. 建立和完善女性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和服务机制。

          策略措施:

          1. 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程中,关切和保障妇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持续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督促企业依法参保,加快信息化数据平台的推广和使用,建立与财政、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协作机制,继续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以新业态女性从业人员、女性贫困人员为重点,实施精准扩面,对未参保、未参全、重复参保、信息错误、数据异常女性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实现所有妇女应保尽保,缩小社会保障的性别差距。推广“互联网+人社”服务。利用云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云南人社12333APP等平台,拓展网上参保申报范围,提高网上申报率。完善“政银”合作模式,增强参保的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加强社会保障分性别统计、信息动态监测和管理。落实国家降费减负各项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促进提升女性职工就业稳定性。认真落实各项社保待遇政策,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女性社保各项待遇。

          2. 健全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待遇保障制度。巩固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成效。保障灵活就业、新业态就业等妇女群体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落实妇女在就业和失业期间生育医疗待遇保障。推动落实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3. 不断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构筑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行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推动女职工和城乡女性居民持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满足妇女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统筹发挥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做好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妇女医疗救助。加快发展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推动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发展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商业保险。

          4. 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促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提高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职业)年金。

          5. 保障女性失业保险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和女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参保女职工人数进一步增长。保障符合条件的失业女职工按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强化失业保险促就业防失业功能,支持女职工稳定就业。按照国家部署,落实特殊时期失业保障政策,为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劳动者提供失业保障。

          6. 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将新业态就业妇女纳入参保范围。积极转化新业态课题研究成果,配合建立新经济从业人员参保促进机制。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政策及待遇水平动态增长机制。健全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注重为高风险行业女职工投保。切实保障因工伤亡女性享有保险权益。

          7. 强化社会救助对生活困难妇女的兜底保障。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扩大福利范围,提高妇女社会福利水平。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推进救助关口前移。逐步提升高龄、失能老年妇女和残疾妇女等的津贴补贴待遇,合理确定补贴标准,扩大适合妇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务供给。建立健全空巢、失独、老养老等家庭的关爱服务机制,提高村(社区)关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加大对妇女群体特别是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力度。健全医疗、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完善急难社会救助,促进社会参与,加大对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妇女等群体的救助力度,实现符合条件的妇女应救尽救。加强社会救助分性别统计,精准识别救助对象。

          8. 加强残疾妇女困难帮扶和权益保障。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和各类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为残疾人提供“一对一”精准帮扶。加大资助残疾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力度,扩大残疾人康复项目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保障残疾人基本权利。实施面向就业市场的残疾人定向培训、辅助性就业、公益性就业。加快盲道、坡道、红绿灯语音提示等建设,推广手语和辅具适配,构建残疾人出行无障碍和交流无障碍环境。加快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落实困难家庭重病患者、依靠父母和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妇女,符合条件的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妇女视为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

          9. 提供优质的老年妇女养老服务。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新昆华医院、昆钢养生敬老中心、安宁鑫湖医院医养中心的管理与运营质量和水平。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包括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优先安排经济困难失能老年妇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妇女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根据不同类别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探索建立兼顾老年妇女身体状况与家庭经济状况的失能失智老年妇女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实现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拓展智慧养老应用,推进适应老年妇女需求的智能化服务。为家庭照料者提供照护培训、心理疏导和保险待遇支付等支持。

          10. 实施覆盖城乡妇女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及相关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开展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工作。为家庭照料者提供照护培训、心理疏导和保险待遇支付等支持。

          11. 逐步健全社会服务机制,提高女性流动人口社会保障水平。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调研,逐步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针对流动人口进行系统、全面、细致、科学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运用现有的医保、养老和商业保险体系,承接对于流动人口的保障义务。同时不断研究流动人口变化的社会保障特点,适时出台社会保障、救助政策,为广大流动人口提供应有的保障。

          12. 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为有困难、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女提供权益保护、生产帮扶、人身安全、精神抚慰、家庭教育支持等关爱服务。加强农村文体设施建设,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支持留守妇女参与乡村振兴和家庭文明建设,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移风易俗、乡村治理、邻里互助、留守老人儿童关爱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关爱服务。鼓励农村公益岗位向符合条件的留守妇女倾斜。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主要目标:

          1. 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2. 落实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保障,增强家庭功能,提高妇女对婚姻的满意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3. 拓展与完善家庭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政府购买家庭服务项目。

          4. 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街道、社区家风家教宣传阵地建设率全覆盖。

          5. 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中的独特作用,支持妇女成为建设幸福安康家庭的践行者、倡导者、推动者。

          6. 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降低婚姻家庭纠纷对妇女发展的不利影响。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数量不断增加。

          7. 倡导和支持男女共担家务,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

          8. 支持家庭承担赡养老人责任,不断提高老年妇女家庭生活质量。

          9. 促进夫妻共同承担抚养、教育、保护儿童的责任,为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10. 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数量逐步增加,拓展和支持社会组织为家庭提供专业化服务。

          策略措施:

          1. 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宣传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风、革命前辈红色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代家风,营造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实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自觉把家庭梦融入中国梦。

          2. 落实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推动完善生育支持、儿童养育教育、赡养老人、促进工作家庭平衡和特殊家庭救助关爱等政策,形成支持实现家庭基本功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全面严格落实产假、配偶护理假、哺乳假等政策,实施父母育儿假。探索建立促进家庭发展政策评估机制,开展家庭政策理论研究和制定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对家庭发展政策和影响家庭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出台、完善提供依据。

          3. 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家庭需求调研,发展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家政服务、托育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减轻女性在家庭中养育儿女和照护老人的压力,为夫妻双方兼顾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扩展并完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大力发展课后托管、寒暑托管及其他形式临时托管服务,街道、有条件的村(社区)及企业、“两新”组织按需开设普惠性托育点。规范家庭服务市场,进一步推进家庭公共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和人性化建设,完善相关监管与服务标准,提升家庭对相关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安全感。推进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实现社区内家庭服务业统筹发展。加大对家庭服务项目的财政支持,提升政府购买家庭服务的数量,鼓励社会组织积极承接和开展家庭服务项目和活动,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在家庭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发展。

          4. 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推动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部署和专项规划,鼓励家庭成员履行家庭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社区公共活动,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文明。持续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

          5. 支持妇女发挥独特作用,建设幸福安康家庭。深化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实施家庭文明创建行动、家庭教育支持行动、家庭服务提升行动、家庭研究深化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和谐家庭、清廉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好家庭好家风的宣讲巡讲,不断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家风文化等资源,发挥家风家教创新实践基地、亲子阅读体验基地作用。支持妇女带领家庭成员提升健康素养,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养成勤俭节约习惯,坚决杜绝餐饮浪费。

          6. 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持续推动“法入家门”活动,面向家庭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维护家庭成员权益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社会婚恋活动和婚恋服务的科学规范管理。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联合专业力量为家庭提供家庭文化、家庭责任、情感沟通等服务,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多种形式做好婚姻家庭咨询指导服务,推动建立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婚姻家庭关系辅导“一站式”服务。推进移风易俗,抵制高价彩礼陋习,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

          7. 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妇联发挥作用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1+N+1+1”妇联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立联调联排联处工作新格局。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测预防预警,健全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全市普遍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借助“互联网+”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平台,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为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提供多元和便捷服务。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构建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社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为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专业调解服务。

          8. 促进男女平等分担家务。支持夫妻共同履行家庭责任,共同分担家务,缩小两性家务劳动、陪伴照料成年家人和孩子、负担孩子学习时间差距。促进照料、保洁、烹饪等家务劳动社会化,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减轻家庭生养负担,平衡妇女家庭与工作的矛盾冲突。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探亲假、产假、配偶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实施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制,创造生育友好的工作环境。开展家庭相关数据的专项调查,促进男女共担家务责任的落实。

          9. 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倡导养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倡导夫妻共同赡养双方父母,鼓励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督促用人单位保障赡养义务人的探亲假权利,建立子女护理假制度,落实赡养义务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建立完善村(社区)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扶持为终末期疾病患者提供优质临终关怀服务的机构和项目。

          10. 增强夫妻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夫妻共同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主动参与家庭教育学习和培训,创造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的家庭环境。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常态化、专业化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培训与宣传,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与方法,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与水平。鼓励父母加强亲子交流,积极参与亲子阅读、体育锻炼、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等亲子陪伴活动。

          11. 加大对困难家庭的社会支持。落实以家庭为单位,向低保、低收入、单亲、失独、残障、服刑、因病致贫、遭受家庭暴力等困境家庭倾斜的社会福利和救助帮困政策,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关心外来务工家庭女性、老人、子女的生活,提供必要的教育、卫生等救助保护。重视失独、隔代、无子女、子女不在安宁等家庭的特殊需求,提供必要的教育、卫生等救助服务和社会支持。

          (七)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 提高妇女的思想政治意识,促进妇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村)、进家庭。市委党校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课程。

          3. 建立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

          4. 提高妇女利用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参与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5. 充分发挥妇女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教育宣传。

          6. 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影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7. 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实现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农村卫生公厕全覆盖,较大的自然村拥有1座以上卫生公厕。

          8. 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达到2:3以上,旅游景区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达到1:2以上。

          9. 提升妇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挥妇女在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在公共突发事件的政策和方案中纳入性别视角,满足妇女在突发事件中的特殊需求。

          10. 在公共服务中充分考虑妇女的特殊需求,构建妇女友好发展环境。

          11. 发挥妇女在“新型城市化先导区、昆明现代工业基地”建设的作用,加强与周边国家妇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支持更多妇女组织参与周边国家妇女发展等公益事业。

          策略措施:

          1. 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妇女,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主流媒体、妇女之家等阵地作用,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激发妇女的历史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教育联系服务,凝聚青年女性、知识女性、新兴产业从业女性和活跃在网络空间中的女性。通过培养、评选、表彰、宣传妇女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妇女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通过深化与发达地区交流合作,促进各族妇女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2. 构建和弘扬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重要论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市委党校教学计划和各级干部培训规划,推动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家庭多形式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消除性别歧视观念,让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大力弘扬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宣传优秀女性典型,推动性别平等意识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将性别平等理念融入员工培训,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

          3. 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成果。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满足妇女精神文化需求。鼓励妇女积极参与城市文明建设,将妇女参与程度和满意度纳入文明城市评选内容。引导妇女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爱岗敬业。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惠及城乡妇女。鼓励建设理念友好、政策友好、环境友好、人文友好、服务友好的女性友好型城市、社区。

          4. 加强文化和传媒领域性别平等培训、评估和监管。将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纳入传媒培训规划,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性别平等意识。加强对公共文化产品和传媒内容监测监管,吸纳性别专家参与评估,消除新闻媒体、影视作品或产品、公共出版物等领域传播内容中出现的歧视贬抑妇女、侮辱妇女人格尊严、物化妇女形象等性别歧视现象等不良现象。加强媒体平台管理,规范公众账号传播行为,倡导发布有利于男女平等的相关信息。完善违规行为警示记录系统,优化线上舆情预警和线下评估处置机制。

          5. 引导妇女提高媒介素养。利用妇女之家、图书馆、网络课堂等开展面向妇女的媒介素养培训和指导,加强妇女网络素养教育,提升妇女对媒介信息选择、判断和有效利用的能力,提升妇女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消除性别数字鸿沟。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女生合理安全使用网络,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防止网络沉迷。重点帮助老年妇女,困难妇女和残疾妇女群体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开展争做“巾帼好网民”活动,推动妇女弘扬网上正能量,积极引导、帮助妇女更好地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开展素质提升、就业创业、宣传推介等活动。

          6. 发挥妇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深化美丽安宁建设,支持和鼓励妇女参加滇池治理、义务植树和“美丽庭院”创建等活动。创新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社会宣传活动,推动妇女广泛参与,组织和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提升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打造社会宣传活动品牌。发挥妇女在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及实施垃圾分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7. 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大力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使安宁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完善环境监测和健康检查数据库,加强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深化环境污染因素影响研究,监测分析评估环境政策、基础设施项目、生产生活学习环境等对妇女健康的影响;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使用家用节能环保产品。

          8. 为城乡妇女享有安全饮水提供保障。统筹推进城市供水工程建设与提升,提高城乡供水系统硬件设施和运行管理水平。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守护饮水安全命脉。为妇女提供安全、可持续的饮用水安全保障。

          9. 加强符合妇女需求的卫生厕所建设。推进城乡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的规范化建设,并把达标率纳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建设的评选标准。加大对环卫公厕和社会公厕男女厕位比的审核和监管力度,有计划地推进单位男女厕位比改建工作。推动旅游景区、商场、客运枢纽和服务区等公共场所建设第三卫生间。

          10. 保障突发事件中妇女群体的特殊需求。在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编制应急预案时充分考虑妇女特殊需求,将女性卫生用品、孕产妇用品和重要医用物资纳入应急保障物资清单面向妇女开展突发事件预防知识、自救技能的指导培训,提高妇女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对有需求妇女群体的救助家务和心理疏导。引导妇女发挥自身优势,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11. 推进女性友好发展环境建设。大力推进适合妇女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展面向妇女的公共服务,积极吸纳女性参与规划设计。发展公共托幼服务,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支持。全面解决在职哺乳期妇女的哺乳问题,推动女职工较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喂养室,应建尽建。进一步增加公共场所中针对孕期和携带幼儿妇女的无障碍通道数,进一步推进在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机构内设置母婴室或增加母乳喂养设施。在基本覆盖的前提下,逐步推进母婴设施的使用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体现性别平等意识,将对女性特殊需求的考量融入城市规划的整体思路中,并加强对新、改、扩建公共场馆的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管。

          12. 积极参与国际妇女事务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关于促进男女平等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国际公约和文件,积极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涉及性别平等相关目标。立足“新型城市化先导区”的定位,充分借助省市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平台,营造良好的妇女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鼓励和促进妇女立足自身优势和特色,主动参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为提高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为在人文交流互鉴中促进民心相通贡献巾帼力量。

          13. 发挥妇联组织在营造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完善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工作机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妇女人心。深入实施“万千百十”基层组织建设工程,高度重视妇女活动阵地建设,加大资金、政策倾斜力度,满足妇女教育培训、心理咨询、家庭教育、纠纷调解、娱乐活动等多方面需求服务,培树一批星级示范“妇女之家”及专家工作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引入有资质的相关社会组织为妇女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

          (八)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 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落实保护妇女权益的相关法规政策。

          2. 促进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化建设和有效运行,在规范性文件、政策的实施和监督各环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政策的性别平等评估。

          3. 提高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妇女在法治安宁建设中的作用。

          4. 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及《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建立健全多部门工作机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5. 严厉打击拐卖妇女、性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6. 提升妇女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有效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

          7. 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8. 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人身权,保障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同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的处理权。

          9. 加大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歧视妇女、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

          10. 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保障遭受侵害的妇女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

          策略措施:

          1. 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的男女平等原则和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法治安宁建设全过程。落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并开展执法检查。在案件审理中保障侵害妇女权益案件获得公平公正处理,提高保障妇女权益的执行力和相关问题的督查督办效率,探索法院、检察院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将保障妇女权益相关内容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全市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全社会男女平等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 加强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加强出台规范性文件、政策、制度等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健全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明确评估范围和标准,规范评估流程,细化评估指标。加强政策制定前研判、决策中贯彻、实施后评估的制度化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开展性别平等评估相关培训,加强观察员队伍、专业化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将男女平等理念落实在规范性文件、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各环节。

          3. 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妇女权益保障的法治宣传教育,将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普及纳入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增强全社会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引导妇女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知识,引导妇女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面向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拓展妇联组织和其他妇女组织参与政策制定的途径,在制定、修改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时,广泛听取妇女意见和建议。

          4. 加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力度。宣传倡导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理念,加强家庭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建立健全家庭暴力预防、处置、救助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落实法律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监测和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完善社区网格化家庭暴力重点监控机制,落实首接责任制、强制报告、紧急庇护、告诫、人身保护令制度。完善落实家庭暴力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强化相关主体强制报告意识,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加大接处警工作力度,推动在110报警系统中对家庭暴力警情、出具告诫书情况进行专项统计,加强对施暴者的监督回访和教育警示。对构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及时签发人身保护令,提高审核签发效率,加大执行力度。规范紧急庇护场所管理,提升庇护服务水平。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加强对受暴妇女的心理抚慰和辅导、身体康复和生活救助,加强对施暴者的法治教育、教育警示、心理矫治和行为矫治,开展家庭暴力案件后续跟踪回访。加强反家庭暴力业务培训和家庭暴力分性别统计。

          5. 从严打击拐卖妇女犯罪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完善预防、打击、救助、康复为一体的防拐工作长效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全社会防拐意识以及妇女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深入开展打拐专项行动,利用网络信息和现代侦查技术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团伙,重点整治买方市场,及时解救被拐妇女并帮助正常融入社会。

          6. 严厉打击侵害妇女的其他犯罪行为。强化整治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涉黄娱乐服务场所。加强网络治理,利用大数据完善违法信息过滤、举报等功能,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依法加大对强迫、引诱幼女卖淫和智力残疾妇女卖淫的打击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常态整治机制,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涉黄违法犯罪行为。

          7. 有效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猥亵、侮辱妇女特别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防性侵教育,提高妇女尤其是女童的防性侵意识和能力。建立和完善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机制、侵权案件发现报告机制、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和侵权案件推进工作督查制度。完善立案侦查制度,及时、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证据,避免受害妇女遭受“二次伤害”。依法打击和处理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对妇女的性骚扰行为。加强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建设,建立健全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加强对受害妇女的隐私保护和理辅导,帮助受害妇女走出困境。加强联防联控,加大对性骚扰行为的打击力度。预防和减少公共场所和工作、学习等场所的性骚扰,推动机关、企业、学校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8. 保障妇女免遭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依法打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生产者和使用者对妇女实施侮辱、诽谤、威胁、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互联网自查功能,加强对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的监管和查处,及时清理淫秽色情信息。加强对信息资源共享、大众互助网络平台的规范管理,保护妇女个人信息安全,依法惩治利用网络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妇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妇女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严厉打击采取非法网络贷款、虚假投资、咨询服务等手段骗取妇女钱财的行为。

          9. 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和财产等方面的平等权利。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家庭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继承遗产、子女平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保障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处理权,在婚约财产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认定,分配上,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离婚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保障妇女依法获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权益,保障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妇女获得补偿、无过错妇女依法获得损害赔偿。

          10. 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开展“建设法治安宁·巾帼在行动”和“引领婚育新风暨妇女普法巡讲”活动,建立健全“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完善妇女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知晓率,重点关注低收入妇女、老年妇女、单亲困难母亲、受家暴妇女等群体,保障妇女在遭受侵害时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和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在针对妇女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遗弃、虐待等案件办理过程中注意人文关怀,优化办案绿色通道,建立健全有女性工作人员参加的案件办理机制,保护受害妇女隐私,防止在取证、核证、询问等环节对女性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11. 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支持妇联组织健全联合约谈、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调研督查、发布案例等工作制度,推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妇联与公检法等部门共建“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畅通妇女有序表达诉求的渠道。及时发现报告侵权问题,依法建议查处性别歧视事件或协助办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配合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纲要组织实施的全过程。贯彻党中央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推进规划实施。

          2. 落实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行业部门牵头、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人民政府负责规划的实施工作,市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市妇儿工委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妇儿工委日常具体工作,要实施机构单设、编制单列、人员专职,保证办公室权责一致。有关部门、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工作。在出台制度、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3. 加强规划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市政府和部门应将规划实施以及妇女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署要求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实现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4. 制定地方妇女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家妇女工作纲要和省市妇女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妇女发展规划。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规划颁布后1个月内报送昆明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各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妇儿工委办公室。

          5. 保障妇女发展经费投入。市政府要将实施本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实现妇女发展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各街道、各村(社区)要加大对妇女发展重点领域、规划重点目标任务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源,支持妇女事业发展。

          (二)完善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

          1. 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实施纳入市政府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将规划目标分解到责任单位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

          2. 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将实施规划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的督查内容,建立专项督查与常规督查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督查。

          3. 健全报告制度。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每年向本市妇儿工委报告规划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妇儿工委每年向昆明市妇儿工委报告本市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

          4. 健全议事协调制度。完善委员会议事协调工作规则,每5年召开一次妇女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妇儿工委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等,总结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5. 健全规划实施示范制度。充分发挥示范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作用。

          6. 健全表彰表扬制度。每5年对规划实施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或表扬。

          7. 健全联络员工作机制。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定期交流学习培训,提高联络员队伍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开展定点联系工作。

          (三)提高规划实施的能力和水平

          1. 坚持和创新规划实施的有效做法。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构建促进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妇女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围绕解决妇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实施一批促进妇女发展的重点工程项目,并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具体项目根据各领域目标任务由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完善定点联系工作机制,创新定点联系的工作方式,加强分类指导,加大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实施规划的主体责任。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发挥社会力量推进规划实施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不断提高妇女工作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2. 加强规划实施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关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纳入干部培训课程,将实施规划所需知识纳入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将实施规划的业务知识纳入各部门的培训计划及内容,提高工作人员实施规划的能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推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为更好履职尽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为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3. 加大规划实施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对妇女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妇女事业发展的成就,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政策,宣传规划内容及规划实施中的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

          4. 加强妇女发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作用,围绕妇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涉及妇女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通过课题招标、组织专业力量等方式,及时、深入的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水平调研成果,为领导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5. 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公益人士参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等工作。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妇女在参与规划实施中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四、监测评估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

          规划实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完善和落实《性别统计监测方案》,建立规划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市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及机构向市统计局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市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及机构向市妇儿工委提交年度规划实施情况、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及时了解掌握规划实施进程和妇女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规划目标达标情况,总结有益经验,找出突出问题,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

          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妇儿工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统计的监测人员组成,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和信息,向妇儿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编辑出版年度妇女统计资料等。监测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测、分析、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评估组由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人员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市妇儿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参加妇儿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支持评估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就妇女保护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供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参考。

          (三)加强分性别统计监测工作

          规范完善分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根据需要调整扩充妇女发展统计指标,纳入国家和部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性别统计工作,科学开发妇女发展指数,推进分性别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市级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鼓励支持有关部门对妇女发展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

          加强监测评估培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丰富分性别统计信息。科学设计评估方案和评估方法,探索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

          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妇儿工委办定期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促进评估成果转化利用,为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达标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进行预警,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运用监测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实现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

          妇女发展规划名词解释

          1. 孕产妇死亡率是指年内每10万例活产中孕产妇的死亡人数。孕产妇死亡指从妊娠至产后42天内,由于任何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原因导致的死亡,但不包括意外原因死亡。

          2. 妇女病检查率是指年内实际进行妇女病普查人数与20—64岁妇女数之比,一般用百分比表示。

          3. 产前检查率是指年内产前接受过1次及以上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与活产数之比,一般用百分比表示。

          4. 婚前医学检查率是指年内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人数与应查人数之比,一般用百分比表示。

          5. 孕产期贫血患病率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孕期和产后42天内至少一次检查发现患有中、重度贫血的产妇人数占受检妇女人数的百分比。该指标是反映妇女营养健康状况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6. 抑郁症别称忧郁症、抑郁障碍,属于人体精神上常见的精神类疾病,以显着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

          7.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是指年内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与活产数之比,一般用百分比表示。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按系统管理要求,从妊娠至岀院后1周内有过孕早期产前检查、至少5次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

          8. 住院分娩率是指年内在取得助产技术资质的机构分娩的活产数与所有活产人口数之比,一般用百分比表示。

          9. 妇女经常参加锻炼的人数比例指某地区一段时间内,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被调查妇女人口总数的比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频度3次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持续时间30分钟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的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其中,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指通过运动,呼吸、心跳明显加快,微微(大量)出汗。妇女儿童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是妇女儿童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与全市妇女儿童总人数的比值。计算方法:妇女经常参加锻炼的人数比例(%)=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被调查妇女人口总数×100%。

          10. 性别平等是指每个人不论性别,均享有同等的条件充分实现其人权,均能平等地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活动并从中受益。

          11.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根据教育部门有关统计资料推算。

          12.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是指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总数占15-17岁学龄组人口数的比重,一般以百分比表示。

          13. 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女性从业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14. 妇女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是指重点行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女性劳动者在岗期间应接受职业健康检查人员中实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比例。其计算方法为重点行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女性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人数/应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女性人数×100%,口径范围为区域。

          15.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是指报告期末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并在社保经办机构已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职工人数(包括中断缴费但未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人数,不包括只登记未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人数)和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人数。

          16.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并已建立缴费记录以及制度实施当年已经年满60周岁并在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的人数(不包括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人数)。

          17.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

          安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前 言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能够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提供宝贵资源和不竭动力,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大力发展儿童事业,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多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三个周期的儿童发展规划,为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

          《安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施以来,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多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儿童发展工作机制,为优化儿童发展环境、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制度和机制保障。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儿童教育更加优质均衡,构建起了覆盖全市城乡儿童的政策服务体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医疗、教育权益得到精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获得有效关爱,儿童成长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儿童权益保护的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十年来,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儿童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与发展,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

          同时,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儿童事业发展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还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要求和儿童及其家庭的新期盼。贯彻儿童优先原则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时代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保障儿童权利的法治建设需要持续推进,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和群体差距需要进一步缩小,基层儿童保护服务网底需要进一步织牢,科技进步和生活方式变革给儿童发展带来新挑战,促进儿童事业发展使命艰巨、任重道远。

          未来十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十年,是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紧紧围绕“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聚焦争当中国西部高质量发展标兵总体目标,以“五个走在全省前列”为抓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安宁新征程的第一个十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安宁儿童事业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把儿童发展摆在全市工作中更重要的位置,更加重视儿童健康成长,提升儿童素质,优先考虑儿童需求,优先保障儿童事业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昆明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要求以及儿童优先原则和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所称儿童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保障儿童优先发展、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锚定“现代产业城市”“开放融合城市”“绿色生态城市”“幸福宜居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全域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的发展定位,紧紧围绕安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培养造就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 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原则。在执行法规、出台政策、编制规划、配置资源、部署工作中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发展需求。

          3. 坚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实现全面发展。

          4. 坚持保障儿童平等发展。创造公平社会环境,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视,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5. 坚持鼓励儿童自主参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并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意见表达渠道,重视吸收儿童意见。

          (三)总体目标

          坚持儿童和儿童事业发展与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高标准建设“新型城市化先导区”进程同步推进,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着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推动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到2030年,全市儿童综合发展水平在昆明市上一个新台阶,儿童事业发展成为展示“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 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2. 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水平。

          3. 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2‰、3‰和4‰以下,区域和群体差距逐步缩小。

          4.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人口缺陷。

          5. 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6.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逐步扩大、优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

          7. 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方法和技能。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

          8. 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8%和2%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9. 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小学生近视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70%以下。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4%以上。

          10. 增强儿童体质,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2%以上。

          11. 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提高中小学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校比例。

          12. 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提高中学开展预防艾滋病和性教育相关课程和活动的学校比例。

          策略措施:

          1. 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将儿童健康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儿童健康主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和责任考核。完善涵盖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儿童医疗保障政策与公共卫生政策衔接。加大对儿童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投入力度,逐步实现基本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开展“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县(区市)”建设以及儿童友好医院建设试点工作。

          2. 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加大对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儿童保健学科建设、人员配置和设施、设备配备等方面予以支持,将我市妇幼保健院建成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逐步健全完善以妇幼保健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为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的儿童保健服务体系。发挥市级医疗保健机构在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促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均等化。完善儿童三级诊疗和健康管理服务网络。加强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科、儿科与儿童保健科建设。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1.12名,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及儿科床位数能够满足本地儿童健康服务需求,每所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全科医生的儿科和儿童保健专业技能。为儿童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优质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推广应用中医儿科适宜技术。鼓励和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门诊服务,并为其开展规范中医药服务提供必要保障。

          3. 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必要保障,加强妇幼保健儿童保健各专科建设,提升儿童保健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开展适宜技术培训,提升基层儿童保健服务水平。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5%以上。健全完善高危儿童双向转诊机制,促进全市高危儿童管理规范、高效。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儿童保健中的作用。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按标准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和必要的卫生保健设备。加强对孤儿、流动、留守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社区,加大科学育儿、预防疾病、及时就医、合理规范用药、合理膳食、应急避险、心理健康等儿童健康知识和技能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健康素养。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孕妇学校和家长课堂,鼓励医疗保健机构、医务人员、专业社会组织等开展儿童健康科普活动。预防制止儿童吸烟(含电子烟)、酗酒,保护儿童远离毒品。

          4. 保障新生儿童安全与健康。完善儿童急救体系,加强院前急救技能的普及,加强儿童意外伤害死亡控制。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至少设置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畅通危重新生儿转诊与救治绿色通道,提高危重新生儿抢救成功率。全面落实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死亡评审等制度。加强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轮训,提升新生儿救治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专科建设,推广新生儿基本保健等适宜技术。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强化早产儿专案管理,推广早产儿母乳喂养、袋鼠式护理和早期发展促进,不断提高早产儿专案管理率。

          5.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依法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婚前孕前保健,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生育指导、孕前保健“一站式”服务。推进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超声检查等技术的规范应用和管理。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将婚检医学检查纳入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实行免费服务。逐步提高产前筛查率,2030年产前筛查率达到92%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提高出生缺陷患儿医疗保障水平,扩大先心病、耳聋、遗传代谢性疾病等常见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降低重大出生缺陷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神经管缺陷、重型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6. 提高儿童重点疾病和常见病防治水平。强化儿童疾病防治。以早产、低出生体重、贫血、肥胖、心理行为异常、肺炎、腹泻、手足口病、视力不良、龋齿等儿童健康问题为重点,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建立早期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机制。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口腔保健学科建设,积极开展龋齿早期防控措施,控制和降低儿童龋齿患病率。加强儿童重大传染性疾病、新发传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治疗率达到95%以上。加强中西医结合,推广应用中医儿科适宜技术。提升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

          7. 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根据传染病流行趋势,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的传染病预防、控制项目范围内,确定本行政区域与预防接种相关的项目,对预防接种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逐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完善免疫服务体系,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的服务,提高免疫服务质量,维持较高水平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支持多联多价等新型疫苗研制。加强对疫苗质量、冷链储运、免疫规划制度落实、预防接种活动的监督检查。完善疫苗伤害补偿相关规定,动态调整补偿目录范围,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相关政策。

          8. 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机制,开展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的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加大对妇幼保健院的投入力度,加强妇幼保健院儿童早期发展专科服务能力建设,为建立适应儿童早期发展需求的儿童保健、儿童营养与运动、心理与社会适应等多学科协作机制提供必要保障,丰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内涵,提升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质量,促进儿童体态、心理、认知、情感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全面发展。鼓励和支持妇幼保健院创建云南省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充分发挥基地引领带动作用,开展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对家庭和托育机构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提高婴幼儿及儿童照护的可及性和规范性。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探索推广入户家访指导等适合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的早期发展服务模式。

          9. 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关注儿童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开展孕前、孕产期营养与膳食评价指导。优化医疗保健资源配置,合理划分服务范围,形成保健与临床良好融合服务体系。强化爱婴医院管理,加强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母婴设施建设,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70%以上。普及为6月龄以上儿童合理添加辅食的知识技能。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价,开展对家长儿童科学膳食知识的宣传培训。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营养专科、运动医学专科能力建设,多渠道引进营养专科、运动专科人才队伍,提高儿童个性化营养喂养咨询、运动指导能力,保障儿童营养均衡。加强食育教育,引导科学均衡饮食,吃动平衡,预防控制儿童超重和肥胖。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营养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导。严格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营养膳食管理,鼓励食堂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制定儿童营养促进健康策略,推广学校营养午餐食谱,限制校内商店售卖含糖饮料,中小学校内部商店含糖饮料进货量下降50%。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完善食品标签体系。

          10. 有效控制儿童近视。全面加强儿童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推动建立儿童视力电子档案。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指导监督学生做好眼保健操,纠正不良读写姿势。保障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室内采光、照明和课桌椅、黑板等达到规定标准。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并引导儿童科学用眼护眼。教育儿童按需科学规范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确保儿童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时。实施儿童近视综合防治行动,将“学生在校期间视力下降”纳入校长任期内考核目标。

          11. 加强对儿童口腔疾病的预防,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25%以内。鼓励和支持妇幼保健机构采取多种模式加强儿童口腔专科建设,积极引进和招聘儿童口腔人才队伍,积极探索适合安宁地区的儿童口腔疾病综合防控和早期干预措施,提升儿童口腔疾病防治服务能力。

          12. 增强儿童身体素质。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在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开发与推广符合儿童特点和喜好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保障儿童每天至少1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的运动,培养儿童良好运动习惯。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制度,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业绩考核评价指标。鼓励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落实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政策,支持学校向体育类社会组织购买课后体育服务。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设国家级特色校园足球学校,并逐年提高。进一步加大户外运动、健身休闲等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家庭合理安排儿童作息,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睡眠时间。

          13. 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提高学校、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水平,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要按国家标准设立心理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分别达到80%以上和90%以上,并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800配备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探索引入社会工作方法,培养驻校社工,为不同年龄段学生开展咨询服务。关注和满足困境儿童和流动儿童心理发展需要。推动妇幼保健院加强儿童心理咨询和专科门诊建设,为专科建设提供必要保障,促进儿童心理学科发展。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面向儿童及其监护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状况调查,督促学校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定期举办心理咨询服务。建立儿童心理危机干预预警和干预联动机制,建立学校和专业卫生医疗机构转介机制。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培养儿童珍爱生命意识和自我情绪调适能力,提高教师、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预防和识别儿童心理行为异常的能力。

          14. 为儿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务。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和道德观念,正确认识两性关系。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根据儿童年龄阶段和发展特点开展性教育,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促进学校与医疗机构密切协作,提供适宜儿童的性健康服务,保护就诊儿童隐私。设立儿童性健康保护热线。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可设置儿童性发育与生殖健康门诊。

          15. 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扩大普及范围。依托家庭、社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宣传普及儿童健康知识和技能,提高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健康素养。构建全媒体健康知识传播机制,发挥健康科普专家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专业社会组织等开展健康科普活动。无烟学校覆盖率达到100%,儿童吸烟率降低至5%以下,提升各年龄段儿童对控烟限酒禁毒等健康知识的认知,同时辐射并带动家庭成员的行为改变。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发挥妇幼健康科普专家团队的作用,开展健康巡讲、义诊咨询等健康科普活动。推进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孕妇学校”和“家长课堂”,鼓励医疗保健机构、医务人员、相关社会组织等开展健康科普活动,构建全媒体健康知识传播机制,推动“互联网+精准妇幼健康科普”。

          16. 加强儿童健康信息管理。完善儿童健康统计制度,规范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出生缺陷监测,获得准确完整监测信息。推进全市儿童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在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前提下,依法促进全市妇幼健康信息平台与电子健康档案、儿童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健康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促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建立全市妇女儿童健康大数据中心,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二)儿童与安全

          主要目标:

          1. 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数据为基数下降20%。

          2. 排查消除溺水隐患,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3. 增强父母、儿童安全意识,减少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伤害的发生、致残和死亡。

          4. 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安全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5. 儿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减少食物中毒(包括有毒野果、有毒野生菌等)导致的致残和死亡。

          6. 儿童用品质量、游乐设施安全水平得到提升。儿童用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率明显降低。

          7. 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8. 提高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学生欺凌。

          9. 加强儿童网络保护,有效预防和干预儿童沉迷网络,有效治理不良信息、泄露隐私、网络欺凌等问题。

          10. 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监测报告系统进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 创建儿童安全环境。树立儿童伤害可防可控意识,采用宣传教育、改善环境、加强执法、使用安全产品、开展评估等措施,提升全社会维护儿童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创建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区安全环境。加强教育培训,帮助儿童及其看护人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培养儿童的安全行为习惯。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开展儿童防伤害、防暴力、避灾险、会自救等教育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和保育教育管理全过程。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排除安全隐患。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儿童安全保护措施。相关企业及组织依法落实维护儿童安全的责任。

          2. 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体系。加大儿童伤害防控的执法力度。构建完善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防控工作机制,提高各部门伤害防控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伤害防控。制订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儿童伤害防控行动计划,探索创新并大力推广儿童伤害防控适宜技术,优先制定实施针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的伤害防控措施。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

          3. 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工作责任体系,落实街道、社区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儿童安全网络化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突出夏季和假期儿童游泳安全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对辖区内的所有水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在危险水域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在重点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加强看护巡查和应急处理,建立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机制,组建志愿巡逻队,建立应急救援队,建立完善防溺水应急预案,完善关爱服务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儿童溺水事故发生。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对儿童游泳技能、防溺水技能和应急自救知识的培训,逐步普及儿童游泳课程,引导儿童使用安全游泳场所。

          4. 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加强道路安全管理,道路规划建设充分考虑儿童年龄特点,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在校园周边合理设置警示标牌、减速坎(带)、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做好学生上学放学的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制止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完善儿童安全防护用品标准,加强对生产及销售的监管。推广使用与儿童年龄、身高、体重相符的儿童座椅和安全头盔。推广儿童步行及骑乘非机动车使用反光标识,为儿童穿戴反光背心,在衣服或背包等物品上使用反光标识。探索创新预防和减少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的适宜技术。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完善校园周边安全设施。提高家长看护能力,落实监护人责任,严禁儿童驾驶机动车辆、电动车行为,培养儿童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

          5. 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伤害。清除环境危险因素,推广应用窗户护栏、窗口限位器等防护产品,减少儿童跌倒(跌落)。教育儿童远离火源,引导家庭分隔热源、安全使用电子电气产品及烟花爆竹,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功能的电子电器用品,预防儿童烧烫伤。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包装,提升儿童看护人对农药、药物、日用化学品等常见毒物的识别及保管能力,预防儿童中毒。提升看护人对婴幼儿的有效照护能力,预防婴幼儿窒息。规范犬类管理及宠物饲养,预防儿童被动物咬伤。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儿童及其看护人针对地震、火灾、踩踏等灾害性事件的防灾避险技能。

          6. 加强儿童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婴幼儿食品国家强制性标准。强化政府主导作用,落实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政府总负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责的儿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加强儿童食品药品动态监管。强化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抽检监测及不合格食品处罚力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儿童食品质量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消除儿童集体用餐各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加强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提醒学生常见的食品安全误区,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素养。

          7. 预防和减少产品引发的儿童伤害。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儿童用品行业自律。对部分儿童用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持续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产品安全问题,对儿童用品质量引起的投诉要进行统计、分析,建立数据库。加强产品造成儿童伤害的信息监测、分析、监督检查,每年至少开展1次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检查,健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杜绝“毒跑道”“毒校服”,保障游戏游艺设备及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引导儿童安全使用电动扶梯、旋转门等设施设备。

          8. 预防和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宣传倡导对儿童暴力零容忍理念,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儿童保护意识,增强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保护责任,建立防控儿童暴力伤害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落实儿童暴力伤害发现、报告、干预机制。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和人员履行强制报告责任,鼓励公众依法劝阻、制止、检举、控告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依法严惩对儿童实施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采取科学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9. 加强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完善落实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营造文明安全校园环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社会交往能力。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学生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置、事后干预等工作机制,提高教职员工、家长、学生对欺凌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学校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校纪校规,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对相关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

          10.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落实政府、企业、学校、家庭、社会保护责任,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儿童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实网络信息监测、识别、举报、处置制度,依法惩处利用网络散布不良价值导向的信息、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综合防治儿童沉迷网络,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对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儿童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实施国家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完善游戏产品分类、内容审核、时长限制等措施。加强儿童个人信息和网络隐私安全保障。加强媒介素养教育,加强网络语言文明教育,坚决遏阻庸俗暴力网络语言传播,提高儿童自助互助能力,健全未成年人网络欺凌发现报告机制,治理网络欺凌。

          11. 提高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急救、治疗、康复服务水平。广泛宣传儿童急救知识,提升看护人、教师急救技能。完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加强儿童伤害相关院前急救设备设施配备,加强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创伤中心建设,配备儿童伤害的抢救设备,建立儿童优先的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加强康复机构儿童康复能力建设,提高儿童医学救治以及康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12. 完善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监测体系,通过医疗机构、学校、托育机构、社区、司法机关等多渠道收集儿童遭受暴力数据,促进数据规范化,建立相关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建立多部门、多专业参与的数据分析、情况评估、结果反馈利用工作机制,加强儿童隐私、信息和数据保护。

          (三)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儿童依法享有受教育权利,健全和完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构建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促进0-6岁学前教育一体化发展,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并保持在99%以上。

          3.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

          4. 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并保持在98%以上。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体系建设。

          5. 提高特殊教育水平,保障特殊儿童平等接受基础教育,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6%以上,巩固率不断提高。

          6. 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不断提高。

          7. 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8.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

          9. 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智育水平,发展学生终生学习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坚持健康第一,深化体教融合,实施青少年体育强基行动,帮助学生磨练坚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改进美育教学,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形成良好劳动习惯,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

          2. 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考虑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资源开发需要,健全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增加,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增加。完善教育体制和政策,不断扩大教育领域的社会资源投入。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机会均等化。坚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和校舍等资源。坚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优化教育布局,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学校规定,合理有序扩大学校学位供给,提升优质资源总量。完善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提高基础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缩小街道、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保障儿童最大限度享有公共教育资源。打造一批优秀德育特色项目,打造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德育示范学校(园)。

          3. 培养儿童良好思想道德素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加强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养成良好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中小学校、幼儿园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完善德育工作体系,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创新德育工作形式,丰富德育内容,增强德育工作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4. 全面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创新。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提高教学质量。完善教材编写、修订、审查、选用、退出机制。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推行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教学。探索具有特殊才能学生的培养体系。提升校园智能化水平,提高信息化服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能力水平,加快发展适合不同学生的信息化自主学习方式,满足个性化发展需求。

          5.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建立更为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政策保障体系。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提高公办学前教育覆盖面。完善市级、街道、村(社区)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加快推进“一街道两公办”建设,实现村级幼儿园全覆盖。全面推进城市片区学前教育补短板工程,到2030年,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在园儿童占比达9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50%以上。开展0—6岁儿童学前教育一体化模式。加快培养一批名园长和名教师。注重科学保教,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体系,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6. 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托优质资源高起点开办新学校,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全面完成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任务。推进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有计划增加学位供给。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制度,完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深化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注重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积极推动学区化、集团化办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优质资源的公平性和受益面。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督导标准,因地制宜逐步补齐生均体育运动场馆、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置,班级学生数、办学规模、骨干教师配备,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配备等指标短板,均衡学校教师和硬件资源配置。以市为单位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区域差距和校际差异。高质量推进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统筹考虑由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运行成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健全中小学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

          7. 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创新人才协同培养方式,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结合新课程新教材,全面实施育人方式改革,探索实施选修制度,创造丰富可选择的学校课程体系。以学科核心素养为抓手,积极推进走班制和学分管理,增加和拓展校外活动、社会活动、游学活动形式和内容,尊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推行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教学。全面消除普通高中56人以上大班。探索综合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模式。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

          8. 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高职业教育水平。以服务云南、辐射全国和南亚东南亚国家为导向,大力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优化布局结构,深化职普融通。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高水平建设现代化职业教育院校,把职教园区打造成“教产城”融合发展的优质应用型人才培育基地。支持职业院校为进城定居农民工、现代职业农民、现代产业工人和退役军人提供继续培训。开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行动。推进校企共同体建设,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产学研联合体、技能名师工作室等。

          9. 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完善保障机制,为残疾儿童提供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5年免费教育。构建集教育、科研、医疗、康复于一体的多层次、综合性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深化学校和多部门联动的残疾儿童控辍保学机制。重视关爱残疾学生,大力实施全纳教育,确保随班就读学位,就近就便优先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努力为残疾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重点培养其生活劳动能力。建立健全“送教上门”工作机制,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在特殊教育学校大力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10. 提高儿童科学素质。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教育全过程,开展学前科学启蒙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完善课程标准和课程体系,丰富课程资源,激发学生求知欲和想象力,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加强社会协同,注重利用科技馆、儿童中心、青少年宫、博物馆等校外场所开展校外科学学习和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社区科普活动。加强专兼职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科学教育质量和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

          11. 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落实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针对不同主体、不同学段和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完善初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政策。

          12.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升职业道德修养,加强教师进修培训,提高基本功和专业能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依托“国培计划”等各级培训,实行中小学教师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积极参与“万名校长培训计划”,提升中小学校长办学治校水平。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13. 开展民主、文明、和谐、平等的友好型学校建设。培育和丰富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构建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和团结友爱的同学关系。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美化校园环境,优化学生学习、生活条件,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学生提供安全饮用水、卫生厕所和适合身高的课桌椅,改善学校用餐和学生寄宿条件。学校应当将民族基本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对师生进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尊重学生个人隐私,禁止教师在微信、钉钉家长群及班级群等公众平台发布学生个人生理和心理健康等方面信息,强化学生隐私权保护。

          14. 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加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引导家长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和谐家庭教育经验。加强家园、家校协作,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强化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统筹各类场地、设施和队伍等资源。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劳动等实践活动,支持儿童参加专题调查、研学旅行、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完善中小学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和措施。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科协、关工委等组织的育人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引导家长合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四)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 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保尽保。

          2. 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得到公平满足。

          3. 巩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儿童基本医疗权益。

          4. 构建连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

          5. 覆盖城乡、主体多元、设施完善、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比例不低于22%。

          6. 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康复服务质量,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全覆盖。

          7. 健全和完善留守流动儿童关爱保障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8. 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考评机制,儿童之家建设更加规范,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作用进一步发挥。

          9.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工作机制。拓展未成年人保护渠道,市级、街道、社区建立并有效运行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测干预等儿童关爱保护机制。

          10. 进一步加强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阵地和队伍建设。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儿童福利机构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权责关系更加明晰,保障服务更加高效。

          11. 基层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和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明显壮大。每个街道至少配备1名专职儿童社会工作者。

          策略措施:

          1. 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体系。健全由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儿童福利工作体系,将儿童福利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逐步提高政府对儿童福利的投入,提高儿童医疗卫生、教育、福利保障等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儿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向特殊儿童群体倾斜。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合理制定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及其家庭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临时救助供养范围保障,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户。为纳入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儿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低收入群体中儿童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对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

          2. 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将儿童福利保障事项优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加大儿童福利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构建与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相匹配的儿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中优先考虑儿童需求。优先考虑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利益和需求,加强精准保障。扩大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儿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向基层、薄弱环节、特殊儿童群体倾斜,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实现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作用,为儿童提供服务场所。指导社区支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督促居委会落实儿童保护责任。进一步探索建立儿童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路径和机制。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全面落实儿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游览参观票价优惠政策,推进采取年龄标准优先、身高标准补充的方式执行。

          3. 做好儿童医疗保障工作。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巩固提高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做好低收入家庭儿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着力解决经济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儿童断保、漏保及救助问题。确保国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儿童重大疾病治疗药物及时落地。完善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机制,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做好符合救助条件的罕见病、重大疾病和出生缺陷患儿医疗救助。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并推广适宜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大病和意外伤害险产品,统筹调动慈善医疗救助力量,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合力降低患儿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4. 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的儿童营养改善协作机制,健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支持体系。全面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逐步将项目监测对象从6—24月龄延伸到6-36月龄婴幼儿,构建从婴儿期到学龄期连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加强3-6岁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工作,构建从婴儿期到学龄期儿童连续完整的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5.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多元化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依托医疗保健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建立覆盖医学、心理、教育、健康等领域的育儿专家库,通过入户指导、组织亲子活动、开办家庭课堂等多种方式,为婴幼儿照护人员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到2030年,全市至少建立2家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均达到92%并逐年提高。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编制托育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强化政策引导,综合运用财政、金融、土地、住房、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托育服务供给。鼓励和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开展0-3岁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项目,健全完善医教结合服务体系,指导社区和家长规范开展0=3岁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完善托育服务的标准规范。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形成主体多元、管理规范、质量保障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6. 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丰富贫困家庭儿童精神文化生活,逐步提高贫困家庭儿童文化福利补贴覆盖面和补贴力度。认真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养儿童按照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申请救助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0%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工作,持续巩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制度,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适时逐步提高。为0-6岁儿童提供免费的发展迟缓早期筛查,对确诊或疑似儿童及家长提供适时指导和帮助,积极消除或缓解发展迟缓对儿童的不利影响。开展家庭监护状况和监护能力评估研究,提升儿童福利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创新工作机制,引入专家督导,加强对基层解决个案的指导支持。继续落实安全保护机制,完善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操作规程,确保困境儿童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和安全保护。完善孤弃儿童安置渠道,采取亲属抚养、家庭寄养、机构养育和依法收养等方式安置孤弃儿童。积极开展收养工作,帮助符合收养条件的儿童回归家庭。加强收养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强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促进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且有劳动能力的儿童成年后就业。

          7.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残疾报告和信息共享制度。将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深化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无障碍环境建设。依托各类社区服务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就近就便的精准社区康复服务。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辅助器具、康复医疗、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促进康复辅助器具提质升级,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标准,增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支持具备康复服务能力的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残疾儿童开展替代照料、康复训练等服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康复服务能力显着增强、康复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8. 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建立市级、街道、村(社区)三级救助服务体系,形成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机制,构建全覆盖的流浪乞讨巡查网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施救。加强街面流浪儿童救助保护,落实街面巡查和护送救助职责。探索建立流浪儿童的早期预防和干预机制,为流浪儿童提供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专业化服务。救助管理或相关机构依法依规为流浪儿童提供生活照料、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服务。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的沟通协调,流出地县级政府建立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落实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义务教育等政策,教育督促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依法严厉打击遗弃、虐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流浪儿童帮扶和救助工作。

          9. 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高监护能力。强化街道属地责任,落实关爱帮扶政策措施。常态化开展寒暑假特别关爱行动,积极培育儿童服务类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提高关爱保护服务水平,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行为和安全自护的指导服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务工人员加强与留守儿童的联系沟通提供支持。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现象。

          10. 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平等享有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儿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促进流动儿童及其家庭融入社区。加强信息公开与数据共享,提升流动儿童公共服务水平,增进本地儿童与流动儿童的互相了解。进一步强化对流动人口家庭儿童的营养、保健、医疗、安全、心理与教育问题的重视,保障流动人口家庭儿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努力促进流动人口家庭儿童的社会融合。提升流动人口家庭儿童家长科学育儿能力,开展面向流动人口家庭儿童和家长的法治教育和宣传。

          11. 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统筹,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完善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保证服务时长,拓展服务内容,确保服务安全,引入有资质的专业社会组织为儿童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公益服务,充分发挥儿童社会服务阵地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儿童保护中的作用。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技能水平。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统筹、多方参与的儿童之家建设格局,巩固提高儿童之家覆盖率,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儿童保护中的作用。

          12. 建立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完善市级、街道、村(社区)三级儿童保护机制。开通全市统一的儿童保护热线,及时受理、转介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探索完善接报、评估、处置、帮扶等一体化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协作程序,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依法全面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居民委员会等主体强化主动报告意识,履行涉及困境儿童和受暴力伤害儿童的强制报告义务。

          13. 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市级、街道和社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的人员、场所、职责,实现市级儿童救助保护机构、街道社工站和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全覆盖,加大相关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服务能力。街道儿童督导员、社区儿童主任人员队伍培训率达到100%。

          14. 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培育、支持特殊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强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服务能力建设,更好地承接政府委托服务项目,为开展困境儿童、流动儿童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实施困境儿童关爱公益推广计划,梳理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个性化需求,搭建精准对接平台,引导社会爱心资源参与,建立困境儿童长效关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的救助和服务,汇聚爱心资源,形成全社会推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合力。

          (五)儿童与家庭

          主要目标:

          1. 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教育引导儿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2. 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

          3. 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运用科学育儿方法。

          4. 强化亲职陪伴和教育,压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5. 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6. 增强亲子互动,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7. 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指导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家长学校全覆盖,90%的村委会建立家长学校,巩固和加强家长学校星级动态管理。

          8. 落实支持家庭生育养育儿童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策略措施:

          1. 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将立德树人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将思想品德教育融入家庭教育中,帮助儿童开拓视野、认识社会,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引导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学习红色故事,学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厚植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小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 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权利。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合理安排儿童在家庭中的学习和生活,保障儿童休息、锻炼、休闲和娱乐的权利。尊重儿童的知情权、参与权,重视听取并采纳儿童的合理意见。教育引导儿童增强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鼓励儿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技能。

          3. 增强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加强宣传培训,帮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掌握科学育儿方法。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家庭科普教育,提高家长的健康素养,加强家长对儿童健康促进的参与,确保儿童居家用眼卫生、口腔保健、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为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普及教育与咨询服务,提高家长对儿童心理发展规律的了解,促进亲子交流沟通,切实提高儿童的心理健康。创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家庭环境,满足儿童身心发展需要,培养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对家庭落实监护责任的支持、监督和干预,根据不同需求为家庭提供分类指导和福利保障。

          4. 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质量,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整合和统筹区域资源,完善多层次家庭教育指导网络,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质量。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比率达到100%,确保每年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4次。引导家长加强亲子交流,增加陪伴时间,提高陪伴质量。鼓励支持家庭开展亲子游戏、亲子阅读、亲子运动、亲子出游等活动。指导帮助家庭调适亲子关系,缓解育儿焦虑,化解亲子矛盾。鼓励支持各类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公益性设施和场所以及城乡社区儿童之家等为开展家庭亲子活动提供条件。加强亲子阅读指导,培养儿童良好阅读习惯。分年龄段推荐优秀儿童书目,完善儿童社区阅读场所和功能,鼓励社区图书室设立亲子阅读区。发挥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功能,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公益性的家庭教育讲座或亲子活动。

          5. 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作用。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最美家庭、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培育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发挥家庭榜样和示范作用,发挥家长是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作用,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培养儿童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绿色低碳的消费习惯,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儿童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 构建全覆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实现儿童家长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落实分年龄段家庭教育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研究基地和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依托家长学校、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构建适应新时期家庭教育需求的指导服务网络。优化家庭教育课程,完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成立市级、街道两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中小学、幼儿园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社区支持协助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婚姻登记机关、医疗卫生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结合职责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和指导服务。鼓励支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和活动。定期监测区域家庭教育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制定相应的调整与应对策略,预防和缓解家庭冲突和亲子危机发生,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效性与预防性。

          7. 强化对家庭教育的支持保障。推进实施家庭教育工作规划,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普惠享有,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采取政府补贴、奖励激励等措施,培育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市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教体、民政、公安、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司法行政、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确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支持优质机构、行业协会开展婴幼儿养育公益托幼服务与婴幼儿健康管理,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儿科医疗服务等融合发展。加强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家庭教育服务行业自律,研究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行业认证体系。鼓励支持社工机构、志愿者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开展0-6岁科学育儿社区家庭支持推广项目。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工机构、志愿者组织和专业工作者依法依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8. 落实支持家庭生育养育的政策体系。强化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支持理念,创新社会支持机制和网络建设,贯彻国家人口生育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确保母亲依法享有孕产假、哺乳假、生育津贴,保障父亲享受配偶陪产假。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优先解决2-3岁婴幼儿的照护需求。倡导有条件的单位探索育儿假,鼓励用人单位创办母婴室和托育服务设施,采取灵活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推进家庭社会支持和普惠服务。

          9. 加快建设网上家长学校,大力拓展新媒体服务平台,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优质资源的推送平台。鼓励民间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家庭教育建设,形成教育合力,推动先进家庭教育理念与方式的普及。推进家校联动平台建设,挖掘优秀家长资源,办好各类家长学校、社区学校与网络学校,充分发挥家庭自我教育能动性。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特殊教育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充分考虑指导内容和形式的适应性,提高指导的适切性和及时性。

          (六)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1. 将儿童优先理念、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性别平等理念、儿童参与理念纳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

          2. 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

          3. 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游戏、广告、图书、影视等新兴传媒不良信息影响,提升儿童媒介素养。

          4. 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5. 全面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争取至少试点创建1个儿童友好示范街道、1个儿童友好示范村(社区)工作。

          6. 增加公益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全市至少有1个可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图书、体育和娱乐服务的儿童公益性综合服务场所,提高场所利用率和服务质量。充分保障社区少先队实践教育营地(基地)数量。

          7. 儿童遭受环境污染伤害风险有效控制。农村地区卫生厕所全覆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

          8. 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帮助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做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

          9. 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优先满足儿童的特殊需求。

          10. 推动开展国内外儿童事务交流与合作,推动儿童事业发展融入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性国际人文交流基地发展大局。

          策略措施:

          1. 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优先原则的认识。探索建立“儿童优先”政策评估机制,组建跨领域专家组,对地方性法规、公共政策、发展规划、公共资源配置与部署进行评估,优先考虑儿童利益与需求。鼓励、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在城乡建设规划和城市改造中为儿童提供更多安全、友好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

          2. 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引导各类媒体制作和传播面向儿童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文化产品。鼓励创造生产和传播优秀的儿童图书、电影、歌曲、游戏、广播电视节目、动画片等,培育儿童文化品牌。鼓励社会组织、文化艺术机构为儿童文化艺术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场地支持。公共图书馆单设儿童阅览区,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区为盲童阅读提供便利,鼓励社区图书室设立儿童图书专区。支持儿童参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探索在网络空间开展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强知识性、趣味性和时代性。支持儿童题材作品参加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等相关项目和重要展演节庆活动。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部队、科研机构和科技类社会组织等开发自身教育资源,编撰适合少数民族儿童阅读的双语彩绘读本,设立未成年人开放日,为未成年人主题教育、社会实践、科学普及活动、职业体验等提供支持。

          3. 加强新闻出版、文化等领域市场监管和执法。加强对儿童出版物的审读、鉴定和处置,实施分级制度,按级别限制儿童参与或必须在监护人陪同下参与,清除淫秽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清除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出版物、文化用品及玩具,坚决取缔非法出版物。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开展绿色网络行动,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网络内容,清除网络平台上有损于儿童身心健康的内容,禁止传播淫秽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内容。加强互联网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执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和游戏游艺设备等违规行为。落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在产品开发、内容审核、用户管理、保护措施、举报处置等环节完善治理手段。

          4. 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规范与儿童有关的产品(服务)广告播出。在针对儿童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加大对相关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和限制安排儿童参加商业性展演活动。对以儿童为拍摄对象的短视频进行监管,严禁泄漏儿童隐私,严禁利用儿童牟利:儿童开直播应有年龄限制及取得监护人同意,严厉打击利用儿童或以儿童为噱头的网络直播。

          5. 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媒介素养。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儿童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保障儿童利用和参与媒介的权利。丰富儿童数字生活体验,提高数字生活质量。提高学习交流的能力,养成良好用网习惯,引导儿童抵制网络不文明行为。增强信息识别和网上自我保护能力,防止沉迷网络。为欠发达地方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合理参与网络提供条件。通过学校、幼儿园、家庭和社会等多种渠道,加强对不同年龄阶段儿童使用网络的分类教育指导,帮助儿童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

          6. 保障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尊重儿童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培养儿童参与意识和能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在做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建立儿童参与渠道,在制定实施涉及儿童的法规政策以及公共场所建设、公共服务提供等过程中,听取儿童意见。将儿童参与纳入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社区工作计划。支持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等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根据儿童年龄特征采取多种方式,让儿童参与到活动的设计、实施、评估过程中。学校、社区、社会组织应注重儿童参与意识和能力培养。

          7. 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城区和儿童友好村(社区)建设。坚持“从一米高度看城市”,将儿童优先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儿童友好规划顶层设计,将儿童优先、以儿童为本的理念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推动建立各部门合作机制,开展儿童友好街道和友好村(社区)建设的试点示范工作,支持有建设意愿、基础较好的街道和村(社区)先行探索,分批分期滚动推进实施。鼓励各村(社区)从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起步,以点带面夯实基础。建立儿童友好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探索建立儿童参与的长效机制,将儿童视角纳入城市治理决策体系,将儿童友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标准,完善社区、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安全出行、母婴室、儿童参与、实践基地等各领域儿童友好建设指引,按照儿童友好的建设标准和指引,不断深化儿童友好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率先打造一批理念友好、政策友好、环境友好、人文友好、服务友好的儿童友好社区、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等。

          8. 加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加强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国史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将儿童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儿童活动场所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规范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各类公益性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根据条件开辟儿童活动专区。在具备条件的校外活动场所普遍建立少先队组织。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优势,打造特色鲜明、参与面广的儿童主题活动品牌。

          9. 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护战,大力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使安宁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完善环境监测和健康检查数据库,加强对饮用水、室内空气和生活生产环境的监测评估,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强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改善家庭能源结构。

          10. 创新开展面向儿童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儿童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珍惜资源、保护自然、珍爱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绿色低碳、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等环节。推进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和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等节点开展丰富的儿童环保主题活动,依托自然保护地等建设儿童自然教育保护基地,开展儿童自然教育。通过“环保小卫士”等志愿服务形式培育儿童的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责任。

          11. 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中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统筹考虑儿童的特殊需求。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为儿童提供风险提醒、紧急避难场所提示、应急救援、转移安置、物资发放等优先保障服务,并提供灾后心理干预和司法援助。丰富儿童类食品、药品、用品等应急物资种类,增加储备数量。社区、学校和各类教育机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儿童灾难风险辨识和应对能力。

          12. 开展促进儿童发展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和文件。积极参与涉及儿童发展事业的国内国际交流,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南亚东南亚国家在儿童工作上的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国际国内有益经验,积极宣介促进儿童发展的“安宁故事”,促进中华文化与其他文化的交流合作,扩大安宁文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深化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与珠三角城市间以及和国内其他城市儿童发展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拓展儿童友好交往交流的领域和渠道,提升安宁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主要目标:

          1. 加大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力度。

          2. 加强保障儿童权益的执法工作。

          3. 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司法工作体系进一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殊需要。

          4. 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5. 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6. 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保障未成年人获得有效监护。

          7. 禁止使用童工,严格监管安排未成年人参与商业性活动的行为。

          8. 依法严惩性侵害、家庭暴力、拐卖、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9. 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10.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行分级干预。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人口数量的比重。

          策略措施:

          1. 全面贯彻实施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云南省反家庭暴力促进条例》《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保障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的制度体系,提炼和总结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实践经验。落实法律监督、司法建议和法治督察制度。

          2. 严格保障儿童权益执法。加大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问题的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监护侵害、家庭暴力、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等问题。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和救助领域的跨部门、多主体协调会商机制和综合执法制度,形成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合力,提高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效率。全面落实未成年保护责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中对校园欺凌、网络欺凌行为的防控和处置措施。督促学校、幼儿园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机制。

          3. 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体系。加强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机构建设,总结推进“少年法庭”建设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安宁实际的多元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格局。加强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及人员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探索设立少年警务机构,推进少年警务工作专业化。探索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务,加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组织及人员建设,加大专业培训力度,提升司法机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评价考核标准。加强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司法机关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有关方面要加强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引导教育、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

          4. 加强对儿童的特殊司法保护。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名誉权以及知情权、参与权等诉讼权利。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程序关于少捕慎诉慎押、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心理评估、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等规定。增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实施效果。落实涉案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制度。充分发挥专门学校的积极作用,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提供义务教育。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联合各成员单位的力量,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统筹协调,协同联动,着力提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质效,进一步降低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量,培育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力量,构建完善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相互融合。

          5. 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的规定,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专业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保障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获得有针对性的经济救助、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精准有效为儿童提供人身、财产等权益保护专业化维权服务。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平台建设,协调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

          6.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普法规划,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司法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及法治进校园工作机制,实现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00%配备。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通过课堂教育、以案释法、模拟法庭、少年警队等多样化方式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法治素养。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平安安宁建设内容,引导媒体广泛宣传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和不妨碍司法的前提下,客观、审慎、适度采访和报道涉未成年人案件,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家长、教师、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开展“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专题教育进校园活动;打造专业普法团队,打磨精品法治课程,把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工作做到更多老百姓身边。

          7. 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开展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纠纷调解工作,探索父母婚内分居期间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措施,依法保障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获得探望、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依法保障儿童和胎儿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支持起诉维护合法权益,对有关部门不履行相关职责的应当提出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传播等领域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8. 完善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强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职责,依法规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子女的行为。督促落实监护责任,禁止早婚早育和早婚辍学行为。加强对监护的监督、指导和帮助,落实强制家庭教育制度。强化村(居)民委员会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监护和委托照护的监督责任,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切实做好未成年人面临监护风险或受到监护侵害情况发现、核实、报告工作。探索建立监护风险及异常状况评估制度。加强监护干预,及时制止和纠正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依法依规对监护人予以训诫、教育、惩处,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依法恢复监护人资格。严格落实国家监护制度,符合法定情形的儿童由市民政部门代表国家进行监护。确保突发事件情况下无人照料儿童及时获得临时监护。

          9. 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使用童工行为的日常巡视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参加演出、节目制作等方面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其他经营组织或个人、网络平台等吸纳未成年人参与广告拍摄、商业代言、演出、赛事、节目制作、网络直播等的监督管理,依法严惩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用人单位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10. 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家庭、学校、社区识别防范性侵害和发现报告的意识和能力。建立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家庭排查机制。探索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及从业禁止制度。严格落实外籍教师无犯罪证明备案制度。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加强立案和立案监督,完善立案标准和定罪量刑标准。依法严惩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人员实施的性侵害行为,依法严惩组织、强迫、引诱、留容、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犯罪。建立未成年被害人“站式”取证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二次伤害”。探索制定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特殊证据标准,建立多部门预防和处置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联动协作机制。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

          11. 预防和依法严惩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采取科学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强化相关主体强制报告意识,促进和落实相关主体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及时受理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违法犯罪案件,及时调查、立案和转处。根据《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制定相关工作指引,充分运用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撤销监护人资格等措施,加强对施暴人的教育和惩戒。对构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保护被害人的隐私和安全,及时为被害人及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救治和临时庇护。

          12. 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和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实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加大对出卖亲生子女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完善孕产妇就医生产身份核实机制,完善亲子鉴定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开具制度。落实儿童出生登记制度,妥善安置查找不到亲生父母和自生自卖类案件的被解救儿童。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提高未成年人对毒品的防范意识。开展对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儿童吸毒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依法惩处涉及未成年人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13. 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网络空间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分析研究,以案释法,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依法严惩利用网络性引诱、性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诱骗未成年人参与赌博以及敲诈勒索、实施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网信、公安等部门报告。

          14. 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预防犯罪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效地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采取干预措施,及时发现、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时制止、处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严重危害他人及社会的行为,依法采取教育矫治措施。强化家庭监护和学校教育职责,防止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学校,确保及时发现不良行为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增强教育矫治效果,预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视,依法实现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人民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树立儿童特殊,优先保护等观念,确保国家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得到落实。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全过程。贯彻党中央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推进规划实施。

          2. 落实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市政府负责规划实施工作,市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市妇儿工委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妇儿工委日常具体工作,要逐步机构单设、单列编制、人员专职,保证办公室权责一致。有关部门、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相关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在实施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切实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优先发展。

          3. 加强规划与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市政府和部门将规划实施以及儿童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署要求推进规划实施,实现儿童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4. 制定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家儿童发展纲要和省市儿童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儿童发展规划,于规划颁布后1个月内报送昆明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妇儿工委办公室。

          5. 加强儿童发展经费支持。市政府将实施规划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实现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加大对特殊困难儿童群体发展的支持。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源,共同发展儿童事业。

          (二)完善实施规划的工作制度机制

          1. 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实施纳入市政府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将规划目标分解到责任单位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

          2. 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将实施规划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的督查内容,建立专项督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展开督查。

          3. 健全报告制度。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每年向本市妇儿工委报告规划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妇儿工委每年向昆明市妇儿工委报告本市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

          4. 健全议事协调制度。完善议事协调工作规则,每5年召开一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妇儿工委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等,总结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5. 健全规划实施示范制度。充分发挥示范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作用。

          6. 健全表彰表扬制度。每5年对规划实施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或表扬。

          7. 健全联络员工作机制。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定期交流学习培训,提高联络员队伍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开展定点联系工作。

          (三)提高规划实施的能力和水平

          1. 坚持和创新实施规划的有效做法。回应儿童及家庭关切,推动建立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儿童权利保障机制。围绕解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实施一批促进儿童发展的重点工程项目,并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具体项目根据各领域目标任务由各地及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完善定点联系工作机制,创新定点联系的工作方式,加强分类指导,加大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实施规划的主体责任。建立政府、部门与智库合作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为实施规划培养人才和提供技术支撑。继续发挥社会力量在实施规划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不断提高儿童工作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在省、昆明市妇儿工委组织和领导下,积极参与周边国家政府间的会晤、磋商与交流,建立合作交流机制,促进区域儿童发展,讲好安宁儿童发展故事。

          2. 加强实施规划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儿童优先原则、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纳入党校及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将实施规划的业务知识纳入各部门的培训计划及内容,提高工作人员实施规划的能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市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推进职能优化高效,为更好履职尽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3. 加大实施规划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对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儿童事业发展的成就,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和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宣传规划内容及规划实施的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关爱儿童、有利于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

          4. 加强儿童发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作用,加强儿童工作智库建设,培育专业研究力量,通过课题招标、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制定和完善相关儿童法规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5. 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公益人士参与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等工作。鼓励儿童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儿童在参与规划实施中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四、监测评估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

          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加强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儿童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数据联动,以数字化推动公共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精准化,建立教育、医疗等行业数据库,打造数字校园等一批示范场景,建设智能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并逐步完善儿童统计监测方案。市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机构向市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市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机构向市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通过评估,了解掌握规划实施进展和儿童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判规划策略措施的实施效果,总结经验做法,找出突出问题,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

          市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市妇儿工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监测评估方案的审批、监测评估报告的审核等。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由市统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规划统计监测人员组成,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监测方案和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信息,向市妇儿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编辑出版妇女儿童统计资料等。监测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测、分析、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评估组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人员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市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评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参加妇儿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支持评估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就儿童保护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供中期和终期评估参考。

          (三)加强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工作

          规范完善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根据需要调整扩充儿童发展统计指标,纳入部门常规统计,加强部门分年龄统计工作,完善儿童发展指数,推进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逐步实现与云南省昆明市数据互联互通,鼓励支持有关部门对儿童发展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

          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培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丰富儿童发展和分年龄统计信息。科学设计监测评估方案和方法,建立第三方评估的工作机制,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

          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定期向365bet客户端_365bet体育官网平台_365名品汇个人注册推荐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提高对数据的管理、分析及应用的能力,规范数据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逐步实现数据资源换共享。加强对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达标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预警,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运用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实现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

          儿童发展规划名词解释

          1. 新生儿死亡率是指年内新生儿死亡数与活产数之比,一般以千分率表示。新生儿死亡数指出生至28天内(即0—27天)死亡人数。活产数指年内妊娠满28周和妊娠小于28周且存活大于7天及以上(如妊娠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g及以上),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体征之一的新生儿数。

          2. 婴儿死亡率是指年内未满周岁死亡的婴儿数与活产数之比,一般以千分率表示。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指年内未满5岁儿童死亡人数与活产数之比,一般以千分率表示。

          4. 出生缺陷发生率是指在辖区内当年出生缺陷发生例数与当年出生人数之比,以百分比表示。

          5.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反映生命之初性别平等状况的基本指标,指一定时期内出生男婴总数和女婴总数的比值,通常用每100名女婴所对应的男婴数来表示。

          6. 免疫规划是指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或者接种方案,在人群中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特定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7.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是指年内出生体重低于2500克的婴儿数与活产数之比,一般用百分比表示。

          8. 新生儿访视率是指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与活产数之比,一般用百分比表示。

          9.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是指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数占3—5岁年龄组人口数(个别地区为4—6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10.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根据教育部门有关统计资料推算。计算公式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人数×100%。

          11.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指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总数占15—17岁学龄组人口数的比重,一般以百分比表示。

          12. 特殊教育是指独立设置的招收盲聋哑等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的儿童和青少年进行普通或职业初中、中等教育的教学。

          13.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的,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的,并已经领取了孤儿补助费的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14. 家长学校是指以婴幼儿、中小学生家长为主要对象,以传授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一种业余教育形式。任务是促进家庭教育观念的更新:配合学校教育的实施:帮助家长掌握家庭教育的现代科学知识和方法:为子女的成长造就一个适宜的家庭教育环境。

          15. 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一切暴力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按照表现形式划分,可分为身体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按照受害者类型划分,可分为:亲密伴侣暴力、儿童暴力、老年人暴力。

          16. 儿童之家是指以保护儿童权利和促进儿童发展为宗旨,向儿童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和社会心理支持等一体化服务的场所,应有必需的活动设施,室内面积一般不少于30平方米,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含早教指导中心、四点半学校以及为留守儿童提供亲情沟通、生活托管、家教指导、心理咨询、社工服务和丰富活动的场所。

          17. 儿童友好城市是指致力于实现《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权利的城市体系。其核心是在涉及儿童事宜中以儿童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尊重儿童意见的城市、城镇、社区或任何地方政府体系。

          18. 少年法庭是指专门处理少年犯或儿童犯的法庭。除了杀人罪外,如果犯案者为16岁以下的少年或儿童(该案件没有年满16岁人士同时被控的话),案件都会交由少年法庭审理。少年法庭亦有权对18岁或以下的青少年发出监管及保护令。

          19. 告诫书就是用书面的形式警告,如果再犯就会强制执行。